阳光保险公司阳光保险公司是中国七大保险集团之一,成立于2005年7月。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59亿元。它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和中国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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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0 17:01:33 作者:颜 热度:
阳光保险公司
阳光保险公司是中国七大保险集团之一,成立于2005年7月。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59亿元。它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和中国外运所有。恒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公司成立,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人寿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业务,寿险,医疗保险,意外险等人寿保险公司。保险。阳光财产保险成立于2005年7月,是一家主要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国家保险公司,注册资本31.8亿元,经营业务36家,三,四级分公司1000多家,累计客户3600多家。 1万多人累计赔偿288亿元。
如何在深圳保险代理处注册?什么条件可以公布?
深圳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应符合下列条件:设立保险专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股东和发起人在过去3年内享有良好声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条例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主席,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资格;
(5)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健全;
(六)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与业务兼容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设施,如商业和金融服务;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条件。
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外,深圳已成立保险专业机构,注册资本最低为5000万元。保险专业机构的注册资本必须是实收的货币资本。不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进行投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机构的发起人或者股东。保险公司职工投资专业保险公司的,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当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征得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法”。
保险专业机构的名称应包括“保险代理人”或“保险销售”字样,字体大小不得与现有保险中介人的字体大小相同,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全体保荐人应当委托代理人或者联合委托代理人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保险专业机构的分支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和销售办事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专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部控制系统健全;
(2)注册资本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3)现有机构运作正常,申请前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四)拟议主要负责人依照本条例的资格;
(5)拟议的分支机构应设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公司注册地址为住宅楼宇注册公司的过程:1.工商局的名称(通常为3个工作日,时间重新命名)2。银行开立临时存款结算账户申请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报告(通常为...
阳光保险公司
阳光保险公司是中国七大保险集团之一,成立于2005年7月。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59亿元。它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和中国外运所有。恒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公司成立,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人寿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业务,寿险,医疗保险,意外险等人寿保险公司。保险。阳光财产保险成立于2005年7月,是一家主要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国家保险公司,注册资本31.8亿元,经营业务36家,三,四级分公司1000多家,累计客户3600多家。 1万多人累计赔偿288亿元。
如何在深圳保险代理处注册?什么条件可以公布?
深圳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应符合下列条件:设立保险专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股东和发起人在过去3年内享有良好声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条例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主席,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资格;
(5)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健全;
(六)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与业务兼容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设施,如商业和金融服务;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条件。
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外,深圳已成立保险专业机构,注册资本最低为5000万元。保险专业机构的注册资本必须是实收的货币资本。不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进行投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机构的发起人或者股东。保险公司职工投资专业保险公司的,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当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征得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法”。
保险专业机构的名称应包括“保险代理人”或“保险销售”字样,字体大小不得与现有保险中介人的字体大小相同,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全体保荐人应当委托代理人或者联合委托代理人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保险专业机构的分支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和销售办事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专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部控制系统健全;
(2)注册资本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3)现有机构运作正常,申请前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四)拟议主要负责人依照本条例的资格;
(5)拟议的分支机构应设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