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费用?我想在江苏无锡注册公司,到外地经营,合适吗??

公司注册费据我所知,费用有几个方面:1.代理会计,每月约300个;2.按实际收据租;3.如果有生意,您需要购买税票,支票,验证表等......4.还有年度审核,年度审核费用占公司总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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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费用?我想在江苏无锡注册公司,到外地经营,合适吗??

发布时间:2019-06-25 18:26:34 作者:颜 热度:

公司注册费

据我所知,费用有几个方面:

1.代理会计,每月约300个;

2.按实际收据租;

3.如果有生意,您需要购买税票,支票,验证表等...... 4.还有年度审核,年度审核费用占公司总利润的55%。其他杂费。 不多。

我想在江苏省无锡市注册一家公司,在国外经营,是否合适?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关于企业参与周边居住地商业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只要它不属于设定点操作,就不需要建立另一个营业执照。同时,“答复”还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能登记一个企业法人的住所,公司使用在其住所以外的地区拥有自己的或租赁的固定区域。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以申请分公司取得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管理。 “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未经授权设立分支机构,责令改正;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罚款不超过1万元。据此,贵公司在邻近城市从事商业活动,这是建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它还应该有营业执照。如果贵公司没有按照工商局的要求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对贵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为了满足业务运营的需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常在不同的地方设立分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销售总公司的产品。分公司成立后,面临税务登记和税收问题,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那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支付给分支机构所在的税务机关,还是支付给总部所在的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第9条:“企业,在国外和生产经营场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以下简称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自营职业者。自许可之日起30日内,有关文件应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将在审核后签发税务登记证。 “如果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支机构,税收类型的收集地点将根据税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增值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当通知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中华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税收地点:

(1)固定收入户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行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个县(市)的,应当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税务机关批准,总公司可以向总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固定业主向外国县(市)出售货物的,应当向该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境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证明,并报税。付款给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您没有持有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管理证书,如果您向外国县(市)出售货物或应税服务,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销售地点;如果缴纳税款,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应缴纳税款。

(三)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的非固定业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由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单申报。 “对于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或组织实行独立核算需要征税,如果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实行独立核算,则不应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由总行支付。所得税暂行条例:

“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合资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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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5

公司注册费

据我所知,费用有几个方面:

1.代理会计,每月约300个;

2.按实际收据租;

3.如果有生意,您需要购买税票,支票,验证表等...... 4.还有年度审核,年度审核费用占公司总利润的55%。其他杂费。 不多。

我想在江苏省无锡市注册一家公司,在国外经营,是否合适?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关于企业参与周边居住地商业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只要它不属于设定点操作,就不需要建立另一个营业执照。同时,“答复”还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能登记一个企业法人的住所,公司使用在其住所以外的地区拥有自己的或租赁的固定区域。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以申请分公司取得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管理。 “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未经授权设立分支机构,责令改正;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罚款不超过1万元。据此,贵公司在邻近城市从事商业活动,这是建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它还应该有营业执照。如果贵公司没有按照工商局的要求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对贵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为了满足业务运营的需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常在不同的地方设立分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销售总公司的产品。分公司成立后,面临税务登记和税收问题,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那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支付给分支机构所在的税务机关,还是支付给总部所在的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第9条:“企业,在国外和生产经营场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以下简称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自营职业者。自许可之日起30日内,有关文件应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将在审核后签发税务登记证。 “如果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支机构,税收类型的收集地点将根据税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增值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当通知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中华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税收地点:

(1)固定收入户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行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个县(市)的,应当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税务机关批准,总公司可以向总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固定业主向外国县(市)出售货物的,应当向该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境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证明,并报税。付款给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您没有持有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管理证书,如果您向外国县(市)出售货物或应税服务,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销售地点;如果缴纳税款,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应缴纳税款。

(三)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的非固定业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由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单申报。 “对于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或组织实行独立核算需要征税,如果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实行独立核算,则不应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由总行支付。所得税暂行条例:

“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合资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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